KTV、PUB、夜店、工廠及營造業者注意了!環保署為了處罰屢勸不改善的噪音汙染源,即日起噪音超過管制標準且不採取改善措施者,將被按日連續處罰,每次罰期十天,以捷運工地為例,罰金最高達一百八十萬台幣。環保署分析噪音汙染來源,以娛樂或營業場所占三成五最多,尤其是夜店、KTV。
屢勸不改善 祭出連續罰條款
環保署修改《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》,同時訂定《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》,針對工廠、娛樂及營業場所、營建工程、擴音設施,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、工程及設施,納入「連續罰條款」,經民眾檢舉、環保局要求限期改善後,噪音仍達超出值三分貝以上,並未進行改善措施者,強制按日連續開罰十天,十天後如還不改善,再繼續連罰十天。
環署調查 夜店、KTV最吵
環保署空保處科長周禮中說,事實上過去噪音防制法律也有按日連續罰的規定,但並非強制執行,地方環保局可裁量採用按日罰或較輕的按次罰,許多被按日罰的商家不服、提出訴願,並獲勝訴。環保署發現,官方執法標準不一,是噪音汙染業者躲過重罰的原因,所以環保署才決定修改相關規定。
周禮中表示,改善措施係指興建隔音牆及防震墊,或移開噪音來源。舉例來說,大樓內的KTV店家吵到了樓上住家,導致民眾通宵無法入睡。周禮中表示,只要把重低音喇叭從天花板移開,就可減少噪音五至十分貝。
一年舉發五萬件 台北占四成
周禮中提醒,各級學校雖由教育部或教育局主管,但校園實習工廠施工的噪音如果超過管制標準而吵到附近居民,也由環保單位要求限期改善,如果不改,也須接受按日連續罰。
周禮中表示,民眾舉發的工地或商家噪音汙染一年平均五萬多件,光台北就占了將近四成,但不要以為鄉下小鎮就沒有噪音汙染,花蓮縣某個漁市場的冷凍設備就曾因整天發出轟隆、轟隆的噪音而被民眾檢舉,並被環保局要求限期改善。